期刊封面
纪实 | 安徽省芜湖:以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2)
二板斧:
源头控制,加强监管
“全面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最低开采规模和准入条件,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最低开采规模和准入条件,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矿业结构,逐步构建集约、高效、协调的矿山开发格局……”这成为了芜湖市在此次试点工作的标准。“试点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设采矿权,因重大项目建设、整合重组等原因,确需新设采矿权的,必须执行《芜湖市非煤矿山新设采矿权参考标准》。”该市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介绍称。
据了解,此次的试点范围主要是在繁昌县和南陵县,对于两个面积中等的下辖县来说,标准可谓是相当苛刻的。露采铁矿生产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可采资源储量不低于600万吨;地下开采铁矿生产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可采资源储量不低于300万吨;铜矿生产规模不低于20万吨/年,可采资源储量不低于200万吨;石灰石矿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可采资源储量不低于1000万吨;建筑石料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可采资源储量不低于1000万吨等。
“对于已经获批的新建矿山,我们加强了开采设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复垦等方案的审查,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确保新建矿山实现合理开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该市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表示。
芜湖市有关部门除了把好龙头关之外,在日常的工作中还加强了对生产矿山的监督管理,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项活动,督促矿山企业自觉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断改进开发利用方式,提高开发利用水平,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实现合理开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社区和谐,为绿色矿山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良好的制度,需要铁一样的手腕来执行。自有关规定实施以来,芜湖市便加大了执法力度,对现有矿山按照资源、环保、安全三个标准进行分类整治。对确定为整合对象的的矿山企业,要按时完成整合工作,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要求或整治不合格或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矿山企业,由试点县政府依法实施关闭,收回矿权,重新设置矿权,并采用招拍挂的方式重新出让。
该市为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坚持依法依规管矿用矿,对非法生产、无证开采、偷挖乱采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板斧:
突出优势,恢复治理
芜湖市在节流的同时,没有忘记开源的工作。该市试点县利用铜矿、水泥用灰岩矿等优势矿种,在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严格环境准入的基础上,建设矿产品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链,引进有实力的的企业,利用其资金、技术优势,投资建设铜基新材料和高品质水泥等深加工项目。
据了解,在繁昌县引进的苏州非矿院项目上,非矿院安排了7名专家教授致力为繁昌非金属矿深加工升级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对该县红花山膨润土详细的开发研究,在其拥有的膨润土无机凝胶生产制备专利技术基础上探寻出一种更为先进的全新技术路径,并生产试验出一种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新型无机凝胶产品。
矿产资源开发不能只取不予。2016年国土资源部联合多个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矿山地质环境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芜湖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把全面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作为目标。该市在工作中首先对试点范围内需治理的矿山进行摸底、调查。确定需治理的矿山,建立监管档案并制订实施计划。对于生产矿山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采矿人负责治理,对历史遗留、采矿权人灭失的废弃矿山,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县组织治理。
如果没有必要的资金做为后盾,一切设想都是空谈。芜湖市扎好了制度的笼子以后,便开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制定了《芜湖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使用管理办法》,调整保证金缴存标准和管理模式,指导、督促采矿权人按照治理方案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采矿权人拒不履行治理义务的,由所在县政府使用采矿权人缴存的保证金实施治理。
文章来源:《资源节约与环保》 网址: http://www.zyjyyhb.cn/zonghexinwen/2020/0806/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