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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2)
记者注意到,《条例》要求我市大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设立公众开放日,接待社会公众参观。这对于增加分类运输处理环节透明度,提升市民对垃圾分类的信心和积极性有着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建立社会举报机制,及时公布打击“前分后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此外,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还需要发挥好两股力量的作用:社会资本和科技。作为企业,则应该牢牢把握其中的商机。
实施垃圾分类,垃圾处理厂建设、中转站提升改造、小区垃圾投放设施建设、垃圾清运等,都需要大量投入。让更多社会资本介入,可以发挥他们资金、人才、技术、效率等方面的优势。《条例》已有规定,城市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实施垃圾分类,也需要发挥科技的力量。新的政策环境带来了新的科技创新空间。无论是硬件设施、电子信息系统建设,研发生产更多无害化、可降解产品,还是对已分类垃圾进行更高效处理回收,都是科技创新乃至产业链条延伸的舞台。《条例》规定,鼓励和支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科技支撑。
“风气之变必以渐也。”垃圾分类涉及政府和社会方方面面,是个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正因为如此,更需要我们未雨绸缪,争分夺秒加快推进。只有在12月1日前充分备考甚至“抢答”,才能到期交上合格答卷。(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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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资源节约与环保》 网址: http://www.zyjyyhb.cn/zonghexinwen/2020/0808/421.html